2023年读博有哪些方式?如何报读同等学力申博?

博士学位是我国学位制度中最高学位,取得了博士学位,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你在该学科所取得的成就。

那么,在2022年我国现行的制度下,读博的方式有哪些呢?如何读在职博士呢?


读全日制博士的5种方式

普通招考

这是我国现阶段最常见的读博方式,考博的条件是首先要具有考博的资格。这种资格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已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可以直接报考;

二是本科毕业工作5年,并在所报考专业的领域取得一定成果,以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


申请~考核制

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行的一种博士招生形式,很多院校已经在博士招生中推行开来,甚至仅用这种方式招生。

如中国人民大学2022年博士招生简章中就提到“2022年,我校所有学院均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模式。”


图源 | 中国人民大学官网


可别以为这种方式好读博!

申请-考核制考试难度低,基本符合条件就能入学读博,但招生条件很高,资格很高,一般报考生很难达到。

比如:根据国家的要求,想要以在职博士的形式继续学习需要具有硕士学位证书,并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还要在相关专业领域有一定的成果,最为直接的就是要求申请人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自己的学术论文,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至少有一篇被以下刊源之一收录过:SSCI、CSSCI、SCI、EI。


以硕博连读的方式直接攻读博士

在硕士入学时确定硕博连读资格,并以硕博连读的方式进行培养。

一般在读研的第四、第五学期进行转博考核,通过转博考核即转为博士研究生培养。

这种读博方式不需要通过报考,也不需要完成硕士论文就可以直接读博,5年完成博士生培养,获得博士学位和学历。

唯一的弊端就是,如果无法顺利毕业,而是结业,那么本身学历仍旧是本科学历


以提前攻博的方式读博

提前攻博的学生在入学的时候并没有确定硕博连读的身份,只是到了论文阶段、开题完才进行博士生的选拔,这种选拔也是双向选择。

与硕博连读方式不同的是,提前攻博的学生需要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取得硕士学位。


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也就是“本硕博连读”,在某些高校、某些学科,应届本科生可以取得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这种读博方式一般理、工、农、医的学科较多。

以上的几种读博方式通常是学霸级别的人物才能完成的。另外也不适合已经参加工作的人去读,即在职人员不建议去读。

如果你已经参加工作了,强烈建议最好别读全日制博士,读在职博士是不错的选择。


读在职博士的2种方式

与统招博士一起的普通招考

这类考试的报考要求是,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必须已经具备获得硕士学位后参加工作五年以上。

一般由院校自主决定考试时间和考试内容,考生需要用3-5年时间完成学业。

当然,这种报考方式相对来说难度大很多,不过,你读完之后可以获得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


同等学力申博

同等学力申博的考生可以免试入学,进入院校后参加相应的笔面试即可。

学习3-5年,有些院校会放宽学习时间,考生只要在8年时间内完成学业即可。

然后参加申请博士学位的考试,考生在参加考试前,要注意招生单位对考试科目的设置,有些招生单位除了考英语和综合外,还会增加本专业主干课程和政治理论课,待通过申博考试和论文答辩后,可以获得博士学位证书。

目前同等学力申博是在职人员读博,获得博士学位最好的途径,并且2022年在职博士春季正在招生中,其中不乏985/211大学,专业方向也比较丰富,建议大家想要读博的,尽早拿个博士学位,因为趋势是向着“申请-考核制”发展,未来读博真就没在职人什么事了。


什么是同等学力申博

一 定义概况

1 名称概念

具备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应当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硕士学位证书;最后学历证明;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学位授予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已确定具有申请资格的申请人,按本规定第十条的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

这里在说下,同等学力申博即是同等学力考博,和同等学力申硕类同属于非学历教育。


2 对比区别(同等学力申博和在职读博的区别)

同等学力博士和在职博士的区别为:入学考试不同、证书不同、教育不同。


#1入学考试不同

同等学力博士:同等学力博士是需要参加入学考试的。

在职博士:在职博士是不需要参加入学考试的。


#2证书不同

同等学力博士:同等学力博士在毕业以后能获得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

在职博士:在职博士在毕业以后只能获得学位证书而没有学历证书。


#3教育不同

同等学力博士:同等学力博士没有在某个研究生院经历过博士阶段的教育。

在职博士:在职博士在某个研究生院经历过博士阶段的教育。


3 学习特点:属于在职脱产学习


二 发展历程

1发展规定

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做好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我国颁布了相关的学位条例、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规定。

2学位授权单位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有权向同等学力人员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单位,可以在已授予毕业研究生学位的学科、专业,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各级学位授予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 报考流程

1 考生报考条件:

凡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按照本规定,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博士学位。

2 申博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具备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应当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 硕士学位证书

# 最后学历证明

# 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 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

# 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 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学位授予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已确定具有申请资格的申请人,按本规定第十条的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

3 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学位授予单位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

(一)对申请人完成本职工作,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

(二)对申请人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

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应对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组织考试。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曰起,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对于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的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者,经有关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直接申请参加博士论文答辩。

(三)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一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应指定博士生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

4 论文指导答辩

#1、论文要求及科研工作。

(1)申请人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应是在工作实践中由本人独立完成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2)申请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为学位论文提出申请,并附送该项工作主持人签署的书面意见和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证明材料,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

(3)论文用中文撰写,论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4)申请人必须到学位授予单位,在该单位指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加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与论文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申请人应在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应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报告其论文工作情况并接受质疑。

#2、论文评阅。

(1)论文评阅人:学位授予单位聘请不少于五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三名。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学研究中有突出成绩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三个月以前,由学位授予单位的有关管理部门送交论文评阅人。

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2)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对论文的修改意见。

#3、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七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导师、二人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推荐人、导师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先得到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认可。

学位授予单位的有关管理部门,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一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2)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论文答辩应有详细记录。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

(3)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二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5 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授予学位人员的姓名及其博士论文题目等应及时向社会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布,并经三个月的争议期后颁发学位证书。


四 重点提醒

1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2 申请人在通过资格认定后,为准备参加学位课程考试或论文答辩,可享有不超过两个月的假期

3 博士学位申请人的所在单位应允许申请人到学位授予单位参加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与论文有关的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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